玻璃纤维筋:以高强度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以合成树脂为基材,加入适量辅助剂复合而成的复合材料,俗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英文缩写:FRP)。主要有玻璃纤维钢筋和玄武岩纤维钢筋。
混凝土中钢筋主要承受拉应力。由于肋骨的作用,变形钢筋与混凝土具有较大的粘结能力,因此可以更好地承受外力。钢筋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结构,尤其是大、重、轻薄壁和高层建筑结构。
玻璃纤维:又称耐碱玻璃纤维,是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混凝土的肋材,是100无机纤维,是非承重水泥构件中钢材和石棉的理想替代品。
钢筋生产要求:
钢筋加工制造时,应对钢筋加工表和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检查下料表是否有错误或遗漏,并根据下料表检查每种钢筋是否符合要求。经过这两次检查,按下料表放出实样,试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加工后的钢筋应整齐有序地堆放。
施工中需要更换钢筋时,需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更换材料的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混凝土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不得用等面积的高强度钢筋更换低强度钢筋。所有重要部位的钢筋更换需要征得甲方和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有书面通知后方可更换。
(1)用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钢筋更换后应满足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小钢筋直径等结构要求。用钢筋代替低级钢筋时,应采用改变钢筋直径而不是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的截面积。
(2)用同一钢号的某一直径钢筋代替另一直径的钢筋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得超过4mm,变更后钢筋总截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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